他说,“没有情人的情人节确实痛苦。但我365天,就痛苦这么一天;不像其他人,他们痛苦364天,才幸福一天。”
与他结缘于QQ。最初,仅受到他语言艺术的诱惑。不知何时,感觉变质。似乎所有朋友都知道有一个他。对他的喜欢,太过突然,产生得莫名其妙。
既已成事实,表白刻不容缓。
女孩向来比较矜持,感情内敛。我除外。
“直接一点有不会死人。”我告诉自己。
既有喜欢,则必有企图。世人并非仅允许男人对女人有所企图而否定女人同样持有这种心态。矜持或许是一项美德,具有所谓的东方人特有的含蓄美,但喜欢一个人因有所顾及迟迟不敢表达心意的人谁愿意做?又有谁愿意自己的心事一辈子不为对方所知?坦言之,世间何来只为奉献不求回报之说?大道理人人会讲,世人却也心知肚明可以允许自己奉献至何种地步。心照不宣罢了。
所以,我决定告白。
他们说,“你们两个都太好强,不适合在一起。”他们说,“爱上他的人不是傻瓜就是疯子。”他们还说,“这是一段无望的恋爱,趁早放手才不会受伤太深。”
他不怕伤我,从来都不怕。他对我的拒绝如此自以为是,有全然的自我。因为他以为这不是伤害。劝慰我放手吗?我的心仿佛在滴血,缓缓流出。但我不能悲伤。因为我的好强。我的路一向是单行轨道。跌倒时,自己迅速爬起。这次却不想起来。冷冷的身体紧贴冰冻的泥块。直至死神降临。我知道这样不好。于是我一边笑着告诉他,“你拒绝我,我会哭鼻子哦。”一边暗自舔舐流血的伤。
他承认喜欢我,却否定爱情,拒绝恋爱。
是否现代人都已不再相信爱?或许喜欢的分量不够重,也不会压得人喘不过气。至于网络爱情,好象二元钱方便面。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我在这道早已凉透糊掉的面上打转。我到底在奢求什么?
朋友说,“忘记一段感情最有效的方法是投入异读那新恋情。”
我好强,因为我孤独。我希望有人陪我。我讨厌冬天,讨厌寒冷,我希望有人能为我取暖。不论是语言,或是身体。
我需要外在力量安慰我。我渴望他人抚平我的伤口。我想取暖。
我变得花心。虽然我讨厌花心。我想滥情。纵然我痛恨滥情。我开始放肆,我有些乖张。我对那类满口胡言的网友说出最最肉麻的情话,因为他们不会在乎。我对单纯顺直的网友含有似有若无的暧昧,我知道,那有一部分真。我对初涉网络的网友不作任何表示,毕竟我尚有天良,不至于堕落到残害“幼鸟”。这所有种种,令我快乐。这种快感,超越心痛。即使心痛,在我停止对他的爱之前不会喊“STOP”。但我深悉,压抑它的快感。
晓之于我,仿佛拯救天使一般。
他的出现令我由衷欢喜。我坦然告诉他,“你是候补哦!如果我彻底失恋,你要安慰我。”
“好的。我一定会。”
“我很喜欢你。是真的。”我发消息给他。
“呵呵。”他笑了。“但你还是喜欢他吧?”
“目前算是。”我叹息。带着连自己都不懂的满足。
之后,晓告诉我他的那一段风花雪月的网恋。
我们或许可以相互慰籍。我没有对晓说出这句话。他受伤,因她;我受伤,因他。同是天涯沦落人。互舔伤口是最理智的作法。
“你还是喜欢他吧?我知道你还是喜欢。”晓如此自以为是的说。
“唉唉。”我叹气。或许自以为是的人是我。是我太想逃避,把任何人都拿来当借口。如果不是他,谁都可以。即使这个想法被我封在心底深处,即使我不想它,它依然存在。
“但我也喜欢你。”我依旧劣根不改。
“啊啊!不要骗我哦!如果是在她之前我或许会相信,但现在……”他坏心的留下一个谜底让我猜。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对你的喜欢。因为连我自己也同样怀疑。
如果对他的喜欢是100%,对你则仅有20%。这个值也无关喜欢。它仅是一种兴趣。我心里明白。但是,在100%~20%之间存在率为0。同样,在20%~0%亦然。所以,我还是喜欢你。即使只有一点点。
“我真的喜欢你啊!”我表示。
“ 啊啊!不要再逗我了!姐姐。”他回答。
一句“姐姐“令我顿时清醒。仿佛一桶刚从冰箱取出的冰块砸在我头上。我从外表凉到内部。
原来是姐姐啊!
“呵呵”。我给他一个含糊的答案。
人都有多情一面。无论男,女。但若想忘记一个人而躲至另一个人怀里,是否太对不起那“另一个人”?同时也委屈了自己。是我给了自己过多的心理暗示,似乎只要性别栏为“男”即可。我怎能做到这一步?我怎能允许自己做到这一步?
相互取暖,不过是害人害己。喜欢一个人,不是心理空虚寂寞下的产物。喜欢一个人仅是为了填补内心的空虚寂寞。爱一个人到盲目,竟连最初的目的也忘记了吗?
是啊,我爱他。只要爱他就好。
所以,我还是一个人取暖吧。不要他,不要他,不要任何一个自己不爱的他或他。
他们说,“天涯何处无芳草?舍了吧!舍了吧!”
他说,“我们只会是网友,绝无任何其他可能。”
没有他,我属于空虚寂寞。我怕冷,我不会自己取暖。我暖和不了自己。
但是,我拥有我对他的爱。我拥有力量。这份爱,我不想再掩饰。爱是支持,即使零下一度,我仍然生存。
爱,为我取暖。
文章来源:秋雁文学社区 文/风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