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雁女性网 > 文学 > 现代 > 正文
恋歌之我等你
2016-09-14 15:35:33 来源: 秋雁女性网
我等你不作考虑也没半点犹豫,我就说了这一句我等你。你眼中闪过了一些压抑,更多的是怀疑所以你可以离去。不相信你还会回心转意,是我任性
 

  我等你

  不作考虑也没半点犹豫,我就说了这一句我等你。

  你眼中闪过了一些压抑,更多的是怀疑所以你可以离去。

  不相信你还会回心转意,是我任性才决定要等你。

  我眼中的泪没掉过一滴,只是随你背影慢慢倒流进心底。

  我等你,半年为期。

  原来什么都很象。

  这一刻,我知道它发生了。

  我等你。

  我是一个护士,我不喜欢白色。工作的第一天,我是白色的。于是,每一天都被人叫做天使。

  来到这个城市的每一天……

  我不和很多人说话,我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我害怕给我的病人注射,害怕看到针尖刺入肉体的那一刹那。极度讨厌药水的味道,于是盼望感冒可以休假。我知道,每天我都会颤抖,因为,这是我的工作。我不喜欢我的病人们,每一个,就如同他们不喜欢我。我知道,他们常在背地里叫我僵尸。因为我不会微笑。我喜欢这样的称呼多过天使。

  我的眼牟是深蓝色的,从我第一天近视开始就如此。我无限热爱红色如同我热爱“红蕃”。那时,他们习惯叫我“blue eyes”。

  我不会喝酒,可每次都会有人为我点一杯“Bloody Mary”。没有留名。

  不喜欢这样的红色,可每次都会把它喝光。然后在人潮汹涌的时候独自离开。

  偶尔也会遇到醉熏熏的老外邀我一起过夜,在他们眼里作爱和喝酒一样平常。

  不喜欢这一切,可我依然常去,因为那杯不知名的“Bloody Mary”。

  在浴室洗澡,我喜欢AVON果味的沐浴露。粉色的草莓味。

  褪去了一身的白色,一切都开始活了起来。

  今天给病人注射,把针头断在了身体里。我给糖尿病人挂了葡萄糖点滴。

  我知道我需要在上帝面前忏悔,被叫做天使,而我却是僵尸。

  草莓味很香,我和自己说话。

  周末的时候,空气变的拥挤起来。以往的周末我总是在我那十来平方的屋子里吃罐头喝汽水,然后在屋顶上方的老虎窗里看远处的灯光。楼下的煤气味道时常让我咳嗽,在冬天我会戴上医用口罩。电视和VCD是我屋子里最昂贵的东西。它们总是工作着,里面全是男女们丑陋的脸。我喜欢看接近边缘疯狂的东西,喜欢那种特写下的脸,可以清楚的看到每个毛孔下的邪恶。

  今天,我不想回家。

  今天,是我们“相识”半年纪念日。我的”Bloody Mary”。我不想知道他是谁,就象我永远不去看病人们的眼睛。

  我已经习惯了和他约会。

  那条街是我厌恶的嘈杂。“红蕃”门口有我熟悉的人,他们习惯叫我“blue eyes”。我不知道他们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因为我从不看人的眼睛。

  我走进去,坐在我习惯的右边第二排朝里的位置。电视里在放老manson的音乐,我不喜欢。没有人催我点什么酒,因为他们习惯了我出现时在我面前放一杯“Bloody Mary”。今天,也不例外。

  我的周围从没有很多人,他们习惯坐在左边,而我喜欢右边。我是那里的异类,除了他和那些找人过夜的老外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我。

  现在,身边突然有属于人的温度,这样的温度不常有,所以我很快感觉到了。

  那是一个衰竭的男人,瘦弱,焦黄。我的医学常识判断他应该曾患过严重的疾病。三十来岁。穿G-STAR的牛仔。他拿着杯酒坐到我的身边,是“black and white”.白色和深色的液体让人作呕。尽管我并不讨厌牛奶和可可。

  他对我微笑,有整齐的牙齿,白色。不大的鼻子,皮肤上没有坑坑洼洼。他的眼白。感到累。我知道我讨厌白色的一切。我从不看别人的眼睛。突然,一切让我肃然起劲。他,有一对深蓝色的眼牟。我看向他。记忆中第一次去注视一个人的眼睛。他一直在微笑,包括他的眼睛。

  “原来,白色和蓝色是如此美妙的和谐。”我忍不住赞扬。

  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接着靠近自己的脸。我知道,那对眸子是天然的。火光下失去了温度,我打了个寒战。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依然在微笑,我们没有说话。

  “Winnie”.他突然叫我。在这里没有人叫我这个名字。我抬头的时候,他已经消失了。

  到家是四点多的半夜了。楼下早起的大妈用她的眼睛看我,我知道那里面应该有厌恶。我从不在意,因为我们是陌生人,虽然天天碰到。我打开电视和VCD,趴在地上在一大堆影碟里找寻想看的。直到,那个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是一张泛黄的纸,上面有属于一个人的鲜红。和属于两个人的故事。

  早就模糊的记忆开始清晰起来……

  那年,我刚从学校毕业。我的成绩很优秀,我被推荐到市里很有名的医院实习。很快,因为我的出色,成了正式的护士。我很快乐,很用心照顾我的每一个病人。我经常微笑,因为这也是一种心理疗法。

  那天,急救车带着一个浑身鲜红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严重的车祸,内脏严重出血。急救室里几个小时的抢救,直到他被推出来的时候浑身都被绷带包裹着,除了他那紧闭的眼睛。

  我被主任叫到了一边,他说他们商量给那个男人安排一个特护,而那个人是我。

  于是,那天开始。我开始重点看护他。

  那天,我发现他有对蓝色的眼牟。他说话的时候用眼睛看我。

  我常给他念报纸和书籍,那时他会安静的闭上眼睛。

  我们开始谈话,很多。

  五个月了,可以陆续拆下身上的一些绷带和石膏。除了脸上的。我知道,车祸让他的脸严重受伤。我猜测,他曾是个漂亮的男人。蓝色的眼牟,瘦小的脸。

  我们开始谈彼此的感情。他会用他蓝色的眼睛看我。他知道我的感情不顺利。每次,只是听我说话用他那满是伤疤的手抚摩我的手臂。然后会把手停留在手臂上的一处伤疤上。我们都知道,超过了病人和护士间的感情,而没有人发现这是爱情。

  记忆里他的女友很模糊,在他出事后来看过他一次接着消失。

  他开始带着脸上的绷带做复健。我很想看看他绷带下的脸是什么样子,每次,他总是让别人帮他更换。那时,我会生气。他会用微笑的眼睛看着我,于是,一切都平静下来。

  冬天了,这是他来到的第180天。

  那天晚上是他拆下脸上绷带的日子。

  我照例给他端去了饭菜,然后在他吃饭的时候给他读报纸。

  “Winnie”.他总是喜欢这样叫我。我没问过为什么,我知道我喜欢这个名字。也只有他这么叫。我看他的眼睛,我知道他在恐惧。我试图安抚他。

  房间里很静,只有钟滴答的声音。夕阳下他的眼睛很透明。

  “今天,我拆绷带的时候你不要出现。”他的眼睛里有坚定的光,我没有说话。

  “我等你”。我突然说了这一句连自己都诧异。我离开,没有看他的眼睛。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对话,然后他就彻底消失在了我生命中,只留下了一张纸。

  我从没有看清过他的脸。只知道他叫洪,他的眼牟是蓝色的。

  我连续找了他两个星期,然后在每一次焦躁中失望。我没有哭泣。

  同事们告诉我他的脸恢复的不是很好。

  我开始想念他出现的180天,我整理他睡过的床,靠在上面没有温度。或许,我爱上他。可我看不清他的脸。我,找不到他。

  纸张早已泛黄,上面的字迹早就模糊。是什么,我已经忘了,就如同他的脸。

  我在这个城市又待了半年,然后离开。

  那天,我乘上长途汽车,风很大,这个季节城市贯有的沙尘。我靠在车上开着窗,直到风夹着黄沙吹的眼睛流泪。我从包裹里拿出手帕,红色的,我没有带走很多东西。

  那以后,车带着我来到了这里。一路上,我把很多都遗忘了。

  以后的日子,发现看什么东西都很模糊。忘的太多直到忘了怎么去说话和微笑。我看不清每个人的脸。

  有了新的朋友,她陪我在陌生的城市里走路,我在这里有了个窝。她陪我在陌生的商店里买了隐形眼镜,蓝色的。于是,我看清了她的脸,笑起来有浅浅酒窝的女孩。以后,每次她总会笑着说蓝色的眼睛很漂亮。

  不久,我在住的地方附近的小医院里找到了工作。我已经越发讨厌医院里的一切,可生计逼得我不得不顺从。我拿起熟悉的针筒的那一刹那,眼睛突然痛了起来。我知道我的手会颤抖。我讨厌白色。

  我起身,把纸仍下了窗。

  花了半年时间找寻一个人的脸,直到半年后忘了一切。

  我来到这里,城市很繁华,美丽的无比空洞。我知道偶尔会怀念遗忘着的东西。

  她叫小敏,我这里第一个朋友。时常诧异她的微笑可以很美好。就象记忆里的一个模糊的影子。我们不常见面,偶尔吃饭的时候我喜欢听她一直说话。说她的工作和她的男友。有时候他们会一起来看我,坐在我狭小的床上。于是,我会去楼下的便利店里给他们买喝的,上来的时候看见他们在嬉笑亲热。

  小敏很喜欢给我做媒,时常在一起外出吃饭的时候叫一个她认为不错的男人然后中途开溜。于是,我认识了超。

  那时,我开始爱上城市里的每一个午夜,思绪象午夜街头车轮飞驰一样迅速而没有痕迹,这里没有多少熟悉的脸。

  那条街一直是繁荣的,我走进“红蕃”,只因为它的名字。

  超开始频繁的给我打电话、约我喝茶、吃饭。那是一个很高个的男人,平凡却有一副很宽的肩。朴实的工作,朴实的生活。有严谨的家庭和保守的父母。他总是挑选僻静的茶社和饭庄。在有暖暖阳光的下午,他会用很严谨的词汇教我如何温茶壶、烫茶杯。然后看着他一勺一勺的把茶叶将壶填满。

  我不喜欢很满的东西,因为容易溢出。于是,我看着几上散落的茶叶皱眉。那时,超会微笑说着如果不经过这样,怎么会有可口的茶水。

  喝茶的杯子很小,一小口,苦。

  花了很长的时间品尝到的竟然是苦,我不喜欢。没有看超,因为他不会明白苦涩对于一个异乡女人的含义,哪怕只有一瞬间。

  我依然在平常的夜里去约会我的“Bloody Mary”。或许,习惯了它的存在。我不喜欢它的那种红,可它依然致命的吸引我。我没有找寻它背后的那张脸,因为,我知道,他不想出现。

  以后的日子里,没有再邂逅过那个“black and white”。我知道,他或许是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色,在那个时候出现。我问过“红蕃”里每一个人,没有人见过他。

  不可否认,心里最阴暗的地方会有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他会突然出现将一切打乱。

  认识小矩是在春天。“红蕃”很安静的午夜。她点很大杯的百威。然后一个人坐着发呆。每天,她总是穿一身紫色就如同我一袭红衣。于是,我们开始交谈。我试着仔细看她的脸。鼻子两侧有很深的沟,我知道那代表悲哀。我没有看她的眼睛,仍不习惯,或是,害怕从里面读出一点属于我们共同的东西。

  很快,我们无话不谈,我诧异自己如此交心。或许,小矩是城市里唯一和我同样躁乱的动物。

  我心情很乱,我心情很糟

  有没有谁告诉过你,我的心情不好

  我可以讨好,我可以再走掉

  我只是不想跟你罗嗦不想跟你再计较

  我又不能说你不对

  我又不能学你流泪

  我一杯,又一杯,偏偏喝不醉

  我又不是真的不对

  我又不是没有机会

  我很累,还有谁能体会

  我象个玩笑,我象个配角

  我象是没有翅膀飞不起来的鸟

  超依然热中带我去一些他喜欢的地方。而他不知道,这一切让我反感。试图为一个人改变或被强行接受某种思想。不安全感充斥着全身。

  小矩开始过分迷恋酒精,她不多说话。那些天,我们靠在一起。房间因为累积的啤酒罐和瓶愈加拥挤。空气里经常充斥着昏沉的气味。清醒的时候却是快乐着。我们谈话,包括清楚的和模糊的。然后在夜里的天桥上大喊。

  天桥上有熟悉的侧面,有时路人的相象就象是树叶千遍一屡的雷同。

  那天,在我第一次遇见小敏的便利店里。午夜,风也变的孤寂。她捧着鱼丸一个人抽泣。一个懂得随时随地流泪的女孩应该是容易遗忘的。我没有叫她,只是转了个身离开。

  有一个月,我一个人过着,因为想要感受孤寂带来的宠溺。关上一切。

  七月份的一个夜晚,有了工作中的第一个朋友。

  一个妇产科医生。

  午饭的时候,他说我两应该是异类吧。从不关心周围的事和人。我微笑,然后没有点头。突然,就看到了遥远的地方一个爽朗女孩的微笑,我知道,她替代了我。

  微笑,多么陌生的字眼。第一次对身边的陌生人。

  晚饭后一起K歌。于是,我答应了。

  我坚持摆渡。

  城市的迷离飘着雨,我是它的过路人。

  渡船在鸣叫,告戒着上岸的人们,该走了。

  那一刻,所有的陌生感涌向了双眼。

  依然不熟悉的城市,江水怪异的气味,身边空洞的人。

  他拍我。

  渡船靠岸了。

  包厢里冷气很足。我知道他叫元。

  人和人的邂逅有时候会发生在不经意的过后。

  元说他的过往。而我亦仍不适应和一个不熟悉的人说自己的过去。做一个倾听者适合现在的我。

  那年高中毕业,他考上了大学。有了生命里的第一

  个女友。他们相爱。而事实,很多相爱的人无法在一起。一次醉酒为所有的一切扣上了背叛的帽子。他和同去的女伴发生了关系。而后的分手顺理成章。

  元的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光芒,我猜测那叫怀念。

  用三年的时间去等待,直到遇见她。

  或许人都是自私的。那是他留给我的一句话。

  元现在的女友有良好的家境,更重要的是她爱元更多一些。“人都是自私的。”他说着。

  等待的无谓只会让你失去最初的本能。

  六点了,天空透彻的亮。那头的等待似乎被照得失去了躲藏的地方。

  鼻翼的两侧没有很深的痕迹,所以没有悲哀。我走的很快,直到额头泛出一滴汗然后滚落到我的手心。我捧着它,圆。然后在我的掌中散开,顺着手心的曲线。

  小敏突然来看我。没有任何预兆。她一个人在厨房泡面一如过去。我看着她背后的抽搐。我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她。“我等他。”轻轻的颤抖的声音。那天早上小敏送他去了机场。

  天进入了夏,已远去的冬和春和没有到来的秋。

  转眼,我在陌生的城市漂浮了许久。

  每天穿上白色的大褂,盘旋在药水和空旷的纯白中。每天,都有人死去和降生。我们生存的空间里,自己是一颗尘哀,睁开双眼看不到很远地方

  。只是随着现在和过往在红尘中嬉戏。

  让双眼恢复本色,褪去不变的红。

  我们每天都在等待,在等待中慢慢遗忘。

  城市变的熟悉,我知道又会有人在等待。害怕了再一次在等待中去遗忘。

  我的小窝依然没有窗帘,或许不久之后窗户不再那么孤寂。留下我最昂贵的东西。

  熟悉的人,熟悉的气味,熟悉的自己。

  我知道一切又将会变的陌生。而陌生中没有等待。

  文章来源:秋雁文学社区 文/阿鱼

辽ICP备19018940号-3 qiu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