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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长命锁
2016-09-13 14:59:33 来源: 秋雁女性网
一十七岁那年秋天,我去了广东。我去的是以鱼米之乡著称于珠江三角洲的三水县。那时,我是个平凡的打工仔,干过建筑工地的小工和养鱼场的割

  三

  辛苦、劳累之余的生活是枯燥乏味的,但这些妨碍不了年轻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虽然现在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的前程远大。我们俩因有着作家梦和作曲家梦,便觉得生活充满阳光。

  采石场小山后是一条清澈的小河,我们俩常到这里弹吉它、唱歌,孟君伴奏,我唱。唱的是:“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或是:“我的故乡并不美/低矮的草房苦涩的井水……”

  河对面是通往镇上的公路,路边有一家台商开的鞋厂,里面清一色的女孩子。我如狼嚎般歌唱时,鞋厂三层宿舍的窗户便探出许多女孩子的脑袋来,有大胆一些的喊道:“歌星,唱首《大约在冬季》吧!”这时,孟君就不准我扯着破嗓子唱,自弹自唱一曲《大约不冬季》,总能赢得对面女孩子们雷鸣般的掌声。

  若是不开工的夜晚,孟君会带着我跨过河上的石拱桥到鞋厂玩。他的表姐在鞋厂打工。到了她们宿舍,我们总会受到女孩子们热烈的欢迎,她们让座、冲茶,不亦乐乎。她们问:“谁是破嗓子?”孟君指指我,她们就要我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这时的我总是恨不得钻地缝,哪里还敢唱?孟君却显然比我有经验,大胆地跟女孩子们打交道,很大方地与她们说笑,并应她们的要求,唱《一剪梅》、《冬天里的一把火》。他音色优美,唱得自然而动人,女孩子们均喜欢围着他。

  去鞋厂的次数多了,我认识了一位叫秋梦的女孩。她年纪比我大,称我华子弟。她留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银铃般的嗓音,身材修长。足以打动每一个初识风情的男孩的心。我那时口拙,和孟君去鞋厂玩时,别说唱歌,就是与女孩子们说话,我也会脸红。许多时候,我只是孟君的陪衬而已,独自在一旁发呆。善解人意的秋梦发现了郁郁寡欢的我,特意来到我身边,亲切地问起我的情况。得知我喜欢文学时,她惊喜地睁大眼睛说:“真的么?华子弟,我也喜欢诗,比如北岛、顾城的诗,我给你背北岛的《回答》: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她不但谈诗,还谈小说。谈沈丛文、张爱玲、汪曾祺等作家的小说。她说他们的小说有一种阴柔的美丽,他们是除了鲁迅之外中国最优秀的小说家。她的见解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受益匪浅。她还借书给我看,使我第一次读到了《边城》、《倾城之恋》、《大淖小记》这些优秀的小说。渐渐地,我对她产生出一些异样的感觉来。我的目光不再敢与她对视了,我怕她美丽的大眼睛,她的眼睛洞悉一切,能看透你心灵深处的阴影。而她,开始如母亲、如姐姐般关心起我的生活细节来,提醒我要常理发、洗衣服,工作时要小心,注意安全。

  令我沮丧的是,当我向孟君的表姐吴雪梅打探秋梦有无男朋友时,她竟毫不客气告诉我不要痴心妄想追秋梦,秋梦喜欢孟君,他们两人心心相印了很久了,只是彼此没有挑明而已。她还提醒我说,秋梦比我大,女孩子喜欢比她大的男孩。最后,吴雪梅又说:“你追鞋厂的其它女孩可以,想追秋梦,没门。”

  我心有不甘,想知道孟君对秋梦是什么态度,若他对她没感觉,秋梦只是单相思的话,我是不会放弃向她发起爱情攻势的。我向孟君打探口风,

  他承认自己喜欢秋梦,与她心有灵犀一点通,但他还打算读书、考大学,所以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跟秋梦建立恋爱关系。末了,他对我说:“华子,看得出你也喜欢秋梦,你去追她吧!”

  “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仿佛被当众抓住的小偷,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可不敢打她的歪主意”

  孟君笑骂我:“真是酸文人,有贼心无贼胆。”然后又很真诚地说:“华子,你若真心喜欢她的话,就去追她吧。你不必管我怎么想,我又没跟她建立恋爱关系。说实话,我有预感,我跟她不会有结果的。”

  “不不不!你不要这样想。”我对孟君说:“你应该向秋梦挑明。她是个好女孩,你不给她一个承诺她会很痛苦的。”孟君却沉默不语了。

  如果鞋厂不加夜班,秋梦会跨过河面上的石拱桥来采石场看望我们。我知道,表面上她是来与我交换书,实际上多半是为了创造与孟君见面的机会。我们三人之间,我暗恋秋梦,秋梦暗恋孟君,而孟君却拿不准主意是否接受她的爱。我们都明白各人的心思,但谁也不会戳穿,害怕伤害我们的友谊。抛开爱与不爱,我们正年轻,还有青春和梦想,这就是令我们走在一起相处融洽的理由。我们时常流连在采石场后的小河边,唱着充满青春激情的歌,憧憬未来美好的生活。我们三人是这冬日冷雨中动人的景致,对面鞋厂的女孩子常把头探出宿舍的窗外,为我们喝彩。

  四

  第二年春天,从深圳来了一个歌舞团,在小镇的影剧院演出。他们要招一些能歌善舞的演员。那时的歌舞团可不是现今三天两头便能见到的开着嗡嗡乱响的宣传车,以性感女郎招徕观众的歌舞团。他们传统又很讲究艺术。孟君去报了名。歌舞团老板见他能歌善舞,又懂声乐,立马收下他,许诺付给他在当时算是天价的2000元月薪。

  孟君计算着,只要跟着歌舞团一年半载,挣的钱足够念完高三甚至大学的全部费用了。

  机会难得,我当然支持他去。可秋梦却不表态,她是舍不得孟君去的。最后,孟君还是决定跟歌舞团走。我们一起去送他,他乘坐的中巴车开动时,秋梦偷偷地抹了两把眼泪。

  孟君走后,我感到很失落。虽然他离开后我有很多跟秋梦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一定能把她追到手。她只当我是小弟弟,对我没有超乎友情的感觉。而且,因为孟君的离去,往昔三足鼎立的平衡被打破,我再与秋梦去小河边散步,总感到非常尴尬,再也不敢如以前那样高声地唱、纵情地笑了。我去鞋厂看望她或她来采石场看望我,均仅仅出于一种习惯。或者说,是为了向人们显示:我们的友谊还在继续。

  秋梦不再欢声笑语,终日郁郁寡欢,显得日渐苍白憔悴。我责备她说:“你既然舍不得孟君,当初就不该让他走,或者干脆跟他去”秋梦如受伤的小绵羊一样扑到我怀里,哭叫着说:“你以为我愿意他去么?有什么办法呢?我不能耽误他的前程啊!我心里既矛盾又痛苦,你知道吗?”我这才明白,自己根本没机会得到秋梦的爱情。

  一个星期后,孟君出乎意料地回来了。他瘦了一圈,看得出,他也被离愁煎熬着。他放下行李,一边铺床一边对我说:“华子,我再也不离开你们了。这几天,我特别想念你们,怀念我们快乐的日子,尤其挂念秋梦。离开了她,我才发现她我心中是多么的重要啊!”

  我马上去鞋厂告诉秋梦孟君回来的消息,她得知后飞也似的跑出鞋厂朝采石场奔去。

  孟君已在石拱桥上等她。她扑到他怀里,双拳擂着他的胸脯,又哭又叫:“你舍得回来么?你舍得回来么?我以为你一去就永不回来了呢……”

  孟君捧起她的脸,含情脉脉地对她说:“秋梦,我再也不离开你了。我爱你!”

  “我也爱你,孟君。”秋梦喃喃而语。

  他们两人紧紧地拥在一起。

  我站在一旁,有些失落与酸楚,但更多的是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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